記者採訪時得知,靜岡市的40多歲男性職員於今年5月到南非旅行時,因為違反當地法律,摘採野生植物而遭到逮捕,被拘禁近兩個月後才被釋放,靜岡市10日對這名職員處以減薪的懲戒處分,處分當日生效。
遭到懲戒處分的是任職靜岡市環境局的40多歲男性職員。
市府表示,這名職員於今年5月到南非旅行時,因為違反當地法律,摘採路旁野生的多肉植物,以租來的汽車運載,因而被警方逮捕。
隨後,職員的父親與市府保持聯擊,並委託外務省調查,得知職員遭到當地法院審判。
職員被判決罰款2萬南非幣,大約16萬日元,到七月被釋放時,共被拘禁了將近2個月。
職員在回國後,面對市府調查時說:「想把植物帶回來觀賞用,沒想到會惹出這麼大的事。」
靜岡市於10日對這名職員處以減薪10分之一,共兩個月的懲戒處分,處分當日生效。並說道:「深感抱歉。將努力端正職員們的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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