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去年11月因為酒駕引發事故卻未通報而被警方逮捕的前愛知縣警警員,一宮簡易法院做出罰款43萬日元的簡易判決,該判決於10日生效。
這名愛知縣警一宮署生活安全課的男性前巡查長(31歲)於去年11月,在一宮市內酒後駕駛轎車,衝撞道路旁的護欄卻未通報,故而被警方逮捕。
前巡查長在被逮捕後面對警方調查時,承認嫌疑,稱:「一時承受不住自己所犯的重大錯誤,從現場逃走了。」
一宮區檢10日對前巡查長提出簡易起訴,一宮簡易法院做出罰款43萬日元的簡易判決。
愛知縣警於去年12月,已對前巡查長做出懲戒免職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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