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

後續報導 廣島女高中生遭刺死事件 檢方求處無期徒刑




        關於發生於200410月,家住廿日日上平良的廿日市市立高中二年級學生北口聰美同學(當時17)在自家遭人刺死的事件,家住山口縣宇部市東岐波、無業的鹿嶋學被告(36)被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暴行致死、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該被告的陪審員審判於10日在廣島地檢舉行第四次開庭,檢方對被告求處無期徒刑。聰美同學的父親忠先生基於被害者參加制度所做的意見陳述中提到:「希望奪走女兒性命,也差點奪走母親性命的被告被處以死刑,希望被告以自己的性命償還一切。」預計法官將於18日宣布判決。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鹿嶋被告涉嫌於2004105日下午3點左右,為了強暴而侵入聰美同學在北方家附屬小屋的房間裡,以折疊刀脅迫聰美同學,聰美同學為了不被強暴而逃跑,鹿嶋被告便多次捅刺聰美同學的胸部與腹部,進而殺死了聰美同學,鹿嶋被告同時也刺傷了聰美同學的祖母美智代女士(88),企圖殺死對方。

        搜查遲遲毫無進展,但是在20184月上旬,鹿嶋被告踢踹了當時工作單位的同事,接受了山口縣警的問話時,聰美同學的案件突然有了驚人發展。鹿嶋被告接受問話時所採取的指紋與DNA,與遺留在聰美同學案件現場的指紋與DNA一致,同年413日,廣島縣警逮捕了鹿嶋被告。

        審判過程於本月3日開始,大眾透過開頭陳述與被告人質問等,得知了被告犯案的經過與動機。鹿嶋被告於事件發生的前一天,在當時就職的萩市公司宿舍裡睡過頭,覺得會被罵而自暴自棄,跑出宿舍便騎著小綿羊往東京方向出發。隔天,2004105日,偶然看見正要回家的聰美同學,便決定要強暴聰美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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