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時得知,去年1月,在名古屋市中區的馬路上,發生一名女性打工從業人員(68歲)騎著自行車撞上步行的40多歲男性的事故,名古屋區檢一度對該名女性做出不起訴處分,但之後又以過失傷害罪嫌對該名女性提出簡易起訴。名古屋地檢說明道:「有時的確會因為事情變更而轉為起訴。」
該起事故於去年1月5日下午3點左右,在中區榮3丁目的馬路上發生。被撞男性受到重傷,腳骨骨折。愛知縣警於去年4月以重大過失傷害嫌疑,將該名女性函送名古屋區檢,而區檢於12月做出不起訴處分,疑似因為嫌疑不夠充份。被撞男性於同月向檢察審查會提出不服申訴,之後區檢經過再次調查,於今年4月9日以過失傷害罪嫌對該名女性提出簡易起訴,名古屋簡易法庭於同月10日做出罰款20萬日元的簡易判決。
得知本案已經進入簡易起訴,審查會於今年6月25日中止審議。名古屋地檢的築雅子次席檢察官發表聲明道:「一般來說,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後,有時的確會因為事情變更而轉為起訴。」
#Nagoya City
#名古屋の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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