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後續報導 員弁川女性遺體事件 被告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

 

 

前情1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02/blog-post_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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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3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03/blog-post_93.html

 

        因為將交往的女性對象推入河中殺死而遭到起訴的男性被告得到16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家住三重縣朝日町的廚師加藤淳也被告(43)於今年2月,在橫跨川越町員弁川的橋上,對公司同事、當時正在交往的宇田仁美小姐勒頸,並將人推入河中殺死了對方,故而遭到檢方起訴。

 

        在截至目前為止的陪審員法庭上,加藤被告承認起訴內容,檢方以「被告偽造遺書,偽裝被害者自殺等,實有高度計畫性」為由,向法庭求處17年有期徒刑。

 

        17日津地方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為了確保與妻子共度的時間而殺害被害者,動機實為自私任性。同時被告偽造遺書送給被害者的家人等,可見被告是基於強烈的殺人意圖而進行計畫性的犯案。」於是宣判對被告處以16年有期徒刑。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e56bf5bf75d336e94e3072e59e205bfb15ec1d91

 

#Mie Prefecture

#murder

 

#戀愛有風險請謹慎評估

#むかつく。妻と過ごす時間をそんなに大事にするなら、最初から不倫はしないでしょ?それに、いくら家庭に戻りたいなら、被害者と分かればいいのに、殺すまで必要がないでしょ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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