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縣警27日依違反道路交通法(酒後駕駛)嫌疑,將一名隸屬於機動隊的男性巡查(22歲)函送甲府區檢,並對該名巡查處以停職6個月的懲戒處分。該名巡查同日自請離職。
根據發表的內容,該名巡查涉嫌於去年11月22日凌晨5點半左右,喝過酒後開著轎車行駛於山梨縣甲斐市西八幡的馬路上。該名巡查於21日晚間9點半左右開始,與山梨縣警的2名同事及熟人共4人在甲府市內的餐飲店裡聚餐。後來巡查以外的人先行回家,巡查卻一直喝酒喝到22日凌晨5點左右,才開著自己的車回到機動隊位於甲斐市的宿舍。
22日早上值勤時,同事察覺巡查身上有酒味,便報告了上司。上司向巡查確認後,巡查承認喝了十幾杯啤酒與蘇打水威士忌等酒飲,說道:「沒有多想就酒後開車了。」而一同聚餐的同事因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蔓延的情況下長時間聚餐而受到所屬長官警告等處分。
山梨縣警的比留間一彌首席監察官發表聲明道:「該名巡警所為嚴重損壞縣民對警方的信賴,實在非常遺憾。我們將重新強化指導,致力防止相同的事情再度發生,恢復民眾對我們的信賴。」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414defd5ca18ada14452ed20c2e5ff5a3ca1a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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