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 星期二

大阪 對交往對象的長男施暴導致男童胃部破裂 施暴男僅被判3年

 

 

        關於對交往對象的長男(當時3)施暴,造成男童胃部破裂,故而遭到檢方依傷害等罪嫌起訴的小野乙被告(27),其判決於8日在大阪地方法院舉行。森島聰審判長以「被害兒童所受的身心苦痛難以計量,被告的刑事責任重大」為由,對小野被告處以3年有期徒刑(檢方求刑36個月)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小野被告涉嫌於2019321日,在大阪市港區的住處裡,對男童的腹部施暴,造成男童胃部破裂,完全痊癒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辯護律師稱男童可能是自己跌倒而受傷,因此主張小野被告無罪,但法官根據法醫學專家的證詞,只有外部強勁力道才可能造成男童的傷害,因而認定小野被告有暴力行為。判決書中提到:「被告行為導致胃部破裂這樣可能威脅生命的嚴重後果。」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4caab87a7ea2b4595dbab786a3599ca474e9cf34

 

#Osaka

#injury

 

#3歳の子供に暴行して胃を破裂せさたことに対して、裁判長が加重量刑するところか、減刑した?加害者に傾けてどうすんの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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