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愛知縣警的54歲男性警部因為讓搜查對象代為支付餐飲費與住宿費,故而受到戒告的懲戒處分。
受到戒告懲戒處分的,是愛知縣西署的54歲男性警部。
愛知縣警表示,該名警部於去年2月與8月,在岐阜縣內的居酒屋等處與男性嫌犯(60多歲)一同用餐,又讓對方代為支付合計餐飲費2萬6000日元的餐飲費與5000日元的酒店住宿費。
該名警部於10年前因負責的事件審訊過該名男性嫌犯,之後兩人持續交友關係。
今年1月,別的警察署搜查男性嫌犯時,發現了本起事件。
另外,該名警部也於今年2月以社交媒體向媒體記者洩漏警察職員的個人情報。愛知縣警以警部所為「符合不適當的交往」為由,於28日對警部處以戒告的懲戒處分,近期將對警部降職。
面對愛知縣警的調查,警部稱:「深刻地反省自己的行為,今後不再犯相同的錯誤。」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dc4d5d6dcc577889aab8638037385595c15d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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