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平成14年(2002年)在東京都足立區,殺害素不相識的男性上班族(當時23歲)搶走財物,故而遭到檢方依搶劫殺人等罪嫌起訴的川瀨直樹被告(50歲、無業)的陪審員法庭判決庭2日於東京地方法院舉行,佐伯恒治審判長依照檢方求刑,宣判對川瀨被告處以無期徒刑。
川瀨被告於事件發生16年後的平成30年(2018年)12月,到警視廳淺草署投案。警方以最新技術將殘留在遺留物品上的模糊指紋變得清晰,結果與被告指紋一致。
在判決理由中,佐伯審判長指出:「被告犯行未將人當人,極為冷酷無情。」辯護律師以川瀨被告在犯案行受到思覺失調症的影響,同時自首成立為由,主張應該減輕刑罰。但佐伯審判長駁斥道:「完全無法認定精神障礙對被告犯案有直接影響。自首雖然成立,但距離事件發生業已經過16年,細究自首經過,也是起因於精神障礙所引起的妄想等,並不值得減輕刑罰。」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川瀨被告於2002年12月21日左右,侵入受害男性所住的公寓房間裡,以菜刀砍殺受害男性,又以平底鍋毆打對方,殺死對方後搶走現金約1萬日元與十幾張商品券等財物。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07153896f6c861e823da8fd77f2aced4fae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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