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宮本一馬被告(28歲,前男公關俱樂部從業員)因為在JR宇都宮線列車裡吸菸被高中生提醒,惱羞成怒對高中生施暴,故而遭到檢方依傷害、強制等罪嫌起訴的案子,19日於宇都宮地方法院栃木分部舉行判決庭,片山憲一審判長宣判對宮本被告處以2年有期徒刑(檢方求刑3年)。
宮本被告於今年1月23日,躺在電車的博愛座上吸菸,男高中生出聲提醒時,宮本被告反而找茬說道:「你這個臭小子,還不夠格跟我說話」「小心我殺了你,你這是要找我打架嗎?」等,又命令男高中生下跪道歉,接著又踩著男高中生的頭,朝對方施暴,拳打腳踢,造成對方頰骨骨折等,完全痊癒需要6個月的時間。
另外,宮本被告被移送檢方後,在面對檢察官審訊時,威脅檢察官說道:「不要一副把人當傻瓜的語氣」「跟相機有關係嗎?我發狂的時候是會認真發狂的」「我不打女人,但會打男人的哦」等,因此也被檢方依妨礙公務執行罪嫌起訴。
辯護律師以「本起事件已被廣泛報導,被告已經受到社會上的懲罰」為由,要求緩行,但片山審判長說明量刑理由道:「被告所為全憑心情,片面且執拗。無論是犯案動機或經過,毫無酌情裁量的餘地。」
雖然宮本被告準備了100萬日元,有賠償受害者的意向,交往對象也有協助更生的意向,片山審判長仍然選擇讓宮本被告入監服刑,稱:「就算考慮應該裁量的事項,被告所為仍不適用緩刑。」
宮本被告出庭時穿著黑色T恤與牛仔褲,右耳下方有刺青,以微妙的神情聽取判決。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5f8bcdc321bbc80ee867aa448258385200e7c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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