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名男性開車行駛於群馬縣某條高速公路上時,突然靠近另一輛轎車,引發事故,造成4人死傷,故而遭到檢方起訴的審理事件,前橋地方法院宣判對這名男性被告處以2年有期徒刑,需入監服刑。
增山邦夫被告於2020年12月,開車行駛於北關東高速公路伊勢崎交流道附近時,因為分神操作平板,使得自己的車靠近三田昌子女士駕駛的轎車,引發事故,造成三田女士等2人死亡,2人受傷,故而遭到檢方起訴。
在此前的審理過程中,增山被告已經承認起訴內容,並向死者家屬謝罪等,以求得到寬大判決。
18日的判決庭中,前橋地方法院稱:「事故原因為被告於駕駛中分神,為了觀看錄下的節目而操作平板,此一行為在駕駛中毫無必要,過失程度重大。」同時稱:「被告已經承認並反省過失,也可期待被告會支付相應的賠償」,故而宣判對增山被告處以2年有期徒刑。
得知判決結果,三田女士的丈夫–靜雄先生稱:「對方奪走我們無可取代的家人,該被判幾年才夠,並不是我們不想討論這種問題,而是我們再恨對方,過世的人也不會再回來了。對方需要入監服刑,我們多少好受一點。」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bc1dfb2967276d41004edc789edee39afa52c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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