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葬儀場的前職員為了撫摸女性遺體而侵入葬儀場的安置室,故而遭到檢方起訴的案件,東京地方法院宣判對被告處以2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受害女性的母親在面對採訪時提及心中憤慨,稱:「無法原諒被告。」
篠塚貴彥被告(42歲,無業)於前年至去年之間,在當時自己任職的東京都內某個葬儀場裡,為了撫摸女性遺體的胸部等目的,毫無正當理由便侵入遺體安置室或冷藏室,故而遭到檢方依侵入建築物等罪嫌起訴。
在此前的審理過程中,篠塚被告坦承以自己的手機拍攝並保存猥褻遺體的過程。關於犯案動機,篠塚被告稱:「想要摸摸看過世女性的肉體」「拍攝猥褻過程感覺很刺激」。
3日的判決庭上,東京地方法院指出:「被告基於偏頗的性嗜好,犯案根基不可不謂極為根深蒂固。」因此宣判對被告處以2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法庭結束後,篠塚被告退庭時,還發生一名旁聽的女性顫聲喊道:「你是用什麼心情做了那種事情?!」的畫面。
法庭結束後,接受採訪的喊叫女性旁聽者說明她過世的十多歲女兒遺體被篠塚被告摸了。
失去10多歲女兒的遺屬:「被告在猥褻我女兒遺體後,一個禮拜裡我都在(葬儀場裡)見到他。他到底是以什麼心情,看著痛哭到快嘔血的我呢?我實在很想問問他本人。我完全看不出來他有反省的樣子,所以也不打算原諒他。無法接受判決。」
由於在目前的法律裡,猥褻遺體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法庭上受訪女性並未被當成受害者遺屬。受訪女性稱將要求法律整改,以便可以追究猥褻遺體的罪行。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ac0d4e1ea9475b80467992dc4f0ea35571084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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