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1日 星期六

後續報導 福井水庫男性遺體事件 被告被判無期

 

 

前情1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07/blog-post_1.html

前情2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07/blog-post_31.html

 

        關於丹羽祐一被告(48歲,家住福井市二宮3丁目、無業)20206月在福井市殺害前同事,並將遺體遺棄到福井縣坂井市某個水庫,故而遭到檢方依搶劫殺人與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的陪審員法庭,福井地方法院(河村宜信審判長)10日以「被害者感受到的恐怖與苦痛超乎想像,被告的刑事責任極為重大」為由,遂按照檢方求刑,宣判對被告處以無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丹羽被告於2020628日,為了想賴掉向前同事青柳卓宏(當時40歲,補習班講師)所借的1160萬日元,便在青柳先生住處公寓的停車場裡以菜刀刺中青柳先生的背部,更在車內多次以錐子捅刺對方的頸部與胸部,最終殺害對方。接著又從對方房間裡搶走現金約307萬日元,並在隔天將塞在行李箱裡的遺體遺棄到位於坂井市的龍鼻水庫。

 

        辯護律師主張丹羽被告「殺人是為了向家人隱瞞借錢的事」,認為丹羽被告所為應適用殺人罪而非搶劫殺人罪,因此審理過程中搶劫殺人罪嫌是否成立是爭議焦點。

 

        判決庭上,河村審判長根據丹羽被告苦於不知如何還錢,此時被告知「將採取法律措施」而犯案,斷定「丹羽被告為了賴掉欠款而殺人一事毫無置疑餘地。」同時丹羽被告帶走現金也是在同一個機會與場所進行,因而認定搶劫殺人罪嫌成立。

 

        河村審判長指摘道,事件發生當時正是丹羽被告因其他事件而得到緩刑的期間,「被告得到更生的機會,卻因為自私任性的想法而犯案,毫無任何事由可以讓人酌情考量被告的犯案動機與經過。」不過考慮到丹羽被告是自首的,因此沒有對被告判處極刑,而是依照檢方求刑對被告處以無期徒刑。

 

        青柳先生的兄長(51)發表聲明道:「得知判決結果,我們無悲亦無喜。不論是怎樣的判決結果,弟弟也回不來了。希望被告不要上訴,老實服刑。」

 

來源: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6602f93403e16982f94d78e88e61086a51ab1fe9

 

#Fukui Prefecture

#mu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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