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岡市政府21日發表,4名家住福岡縣內的中國籍男性(30至40多歲)因為擅自帶走鋁罐等家庭垃圾,市府20日對這4名男性做出各罰款5萬日元的行政處分。福岡市政府於2014年4月施行禁止帶走他人家庭垃圾的改正條例,這是第一次做出罰款的處分。
福岡市政府表示,4名男性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之間,開著小型卡車將共同住宅的垃圾放置場中的不可燃垃圾帶走。市府於每月一次的巡邏時發現此事。4名男性將鋁罐等賣給金屬回收業者,對於帶走垃圾的理由則說道:「因為新冠疫情而失業,生活窮困」「沒有固定的工作,就賣鋁罐賺取生活費。」4名男性在受到福岡市政府禁止帶走垃圾的命令後仍持續違規行為。
福岡市政府確認到的垃圾被帶走的件數,2021年度54件、2022年度79件、2023年度84件(至8月底),正逐年增加,福岡市政府認為是受到鋁罐等金屬價格高漲的影響。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b49132e4acea3ac977b61cbd1472deb2e81c74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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