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

島根 強行與朋友13歲女兒發生性行為 檢方求刑5年 法院判5年半

 

 

        關於一名男性(29歲,家住島根縣大田市、無業)與朋友的女兒、當時13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故而遭到檢方依不同意性交罪嫌起訴的審理法庭,25日於松江地方法院舉行判決庭,今井輝幸審判長宣判對男性被告處以56個月有期徒刑,刑期超過檢方求刑(5年有期徒刑)。今井審判長稱:「檢方的求刑不足評價本起事件的惡質性。」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男性被告在朋友位於島根縣西部的住家裡,明知與少女年齡相差15歲,卻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關於與未成年者的性行為,原本法律就規定未成年者若是未滿13歲,即使對方同意也是處罰對象,而根據今年7月開始施行的改正刑法,行為者若是與未成年者相差5歲以上,即使對方年齡為1315歲,同時也取得對方同意,仍然要受處罰。

 

        今井審判長指出男性被告之前就多次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即使少女拒絕也強硬進行。今井審判長稱:「被告犯行無顧受害者的人格,極為卑劣且惡質」,認為檢方求處法定刑期(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下限5年有期徒刑不足以懲罰該行為。

 

        關於本次判決結果超過檢方求刑,慶應大學小池信太郎教授(刑法)稱:「本次判決參酌了刑法改正的意旨,即嚴厲處理針對兒童的性犯罪。」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50ec42d39bccfb2ff7621586c5448c2141c291af

 

#Shimane Prefecture

 

#去勢

 

#珍し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