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4/04/blog-post_23.html
一名男性因為開著普通轎車撞傷騎著自行車正要過馬路的男性,卻就此逃逸,警視廳龜有署23日依違反汽車駕駛處罰法(過失駕駛致傷)與道路交通管制法(肇事逃逸)嫌疑,逮捕這名家住東京都足立區千住東、職業不詳的杉本真嫌犯。杉本嫌犯已經承認嫌疑,稱:「我的確引發事故,撞上自行車卻離開現場。」
杉本嫌犯的逮捕嫌疑是涉嫌於22日下午2點半左右,駕駛普通轎車行經葛飾區小菅的都道時,撞上騎著自行車正要過馬路的男性(29歲),造成對方受到右頰骨骨折等重傷,完全痊癒需要3個月,卻沒有採取救護措施,就此逃逸。
龜有署表示,事件前,警員正要盤問杉本嫌犯時,杉本嫌犯開車逃逸,在約600公尺前的都道T字路十字路口上,闖紅燈撞上正要過馬路的自行車。杉本嫌犯的車上沒有同乘者。龜有署正在調查事件的詳細經過。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e944e42046552d653e131ed827baf26ac9b4d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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