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庫縣警一名20多歲男性巡查因為與在進行職務時認識的未滿18歲女性發生性行為,故而遭到停職6個月的處分。
警方表示,這名任職於神戶市內某警察署地域部門的男性巡查(24歲)於今年5月,在大阪市內某間愛情旅館裡,明知對方尚未成年,卻仍與17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
■受害女性向警方諮詢時,由巡查負責應對
巡查於去年8月在業務中認識受害女性,今年2月,受害女性向警方諮詢糾紛時,由巡查負責應對。之後在非值勤時間裡巡查偶然遇見受害女性,受害女性詢問巡查的LINE帳號,巡查告知後雙方逐漸會在酒店或受害女性的住家等地點見面。
今年5月,受害女性因為其他糾紛向警方諮詢時,警方在其手機上發現與巡查之間可疑的聊天記錄。
■「不知不覺就任由當時氣氛推著走了」
巡查除了沒有採取正式的程序,便在派出所的終端機器查看受害女性向警方諮詢的狀況,還在值勤中與受害女性聯絡。
在面對警方的詢問時,巡查稱:「不知不覺就任由當時氣氛推著走了。」兵庫縣警對巡查處以停職6個月的懲戒處分。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0664d970f7d400ab58456e8e9e2da273d33a59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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