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 星期一

大阪 61歲男性經父親同意勒死對方 僅被判緩刑4年

 

 

        關於一名61歲男性以「疲於照護」為由,並在取得90歲父親的同意後殺害對方,故而遭到檢方起訴的審理案件,大阪地方法院(下稱大阪地院)5日對這名男性被告處以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遭到檢方依承諾殺人罪嫌起訴的王森浩嗣被告(61)於今年5月,在大阪市港區自己經營的理容院裡,考慮帶著父親一民先生(當時90)一起去死,得到對方的同意後以繩子勒死對方。

 

        王森被告被捕後在面對警方調查時稱:「疲於照護。」在此前的審理過程中也承認起訴內容。

 

        5日的判決庭上,大阪地院稱:「最終結果無法挽回,實為重大,其中有被告想帶著受害者一同赴死的一面,對於被告武斷而決定犯案一事,實應受到嚴厲的法律懲罰。」另一方面,大阪地院又稱:「被告在犯案後自己通報消防單位,也已經做出反省。」於是宣判對被告附加緩刑。

 

        因生病而休業,決心自殺 「不能給弟弟增加照護的負擔」

        審判過程中,檢方公開王森被告自事件約12年前開始與父親一民先生同住,利用日間服務等來照看父親的生活。

       

        王森被告自約5年前開始感到手腳發麻,雖然到醫院接受治療,但仍然查不到病因,病情逐漸惡化,於是於今年5月上旬關掉理容院。之後王森被告決定自殺,但想著不能給自己的弟弟增加照護一民先生的負擔,便打算殺害一民先生後自殺。

 

        王森被告從住家將繩子、安眠藥、日本酒等帶到殺人現場的理容院,又以「拍攝個人編號卡用的照片」的名義,將一民先生帶到理容院,對一民先生說道:「我打算自殺,希望你跟我一起死。」一民先生也點頭答應,服用安眠藥並喝下日本酒。隨後王森被告將繩子繞在一民先生的頸部,勒死對方。

 

        隔天凌晨,王森被告自己打電話通報消防單位,本起事件才遭到曝光。警方在理容院裡找到王森被告寫給弟弟的遺書。

 

        檢方指出:「被告沒有與弟弟商量便決定犯案的過程過於武斷,雖說有受害者的同意,但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能奪走他人的生命,被告犯案的過程與動機沒有值得酌情考量的餘地。」「即使考慮被告自己通報急救隊員,也做出了反省,親戚與熟人也請求寬大的處罰,仍需要對被告做出嚴厲處罰。」因此向庭上請求3年有期徒刑。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9c2063fc8870ee1d63e533533132ddfd1dceee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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