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本孝被告(48歲)在大阪府羽曳野市某條馬路上,刺殺有著點頭之交的男性,故而遭到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的陪審員法庭,27日的判決庭上,大阪地方法院宣判對山本被告處以16年有期徒刑(檢方求刑20年有期徒刑)。本場審判的爭議點是被告是否與本事件有關,山田裕文審判長稱:「可以強力推認被告就是犯人。」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山本被告於2018年2月17日晚間,在羽曳野市某個住宅區裡,以刀具捅刺平山喬司先生(當時64歲,上班族)的背部一刀,造成對方因出血性休克死亡。
審理過程中,山本被告主張無罪,稱:「不是我做的。」本案沒有目擊證言,也沒有找到凶器。
判決庭上,山田審判長根據現場周邊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等,判斷「依常識思考,無法想像被告以外的犯人。」另外,山本被告因通行糾紛而對平山先生心生不滿,也有殺人動機,山田審判長稱:「被告基於強烈殺人意圖,犯下毫無理性的罪行。」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03308d9502c14d57f2883cb3e05e560e4f45f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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