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時得知,一名大阪地鐵的男性員工(44歲)因為對在交友網站上認識的女性提示偽造的警察手冊,被大阪地方檢察署以使用偽造公記號罪提起在宅起訴(無逃亡、湮滅證據之慮,在未受拘留的狀況下遭檢方起訴)。此案18日在大阪地方法院舉行第一次公開審判,男子承認起訴書中的內容。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男子於2018年12月3日下午凌晨12點20至30分左右,在大阪市北區的飯店裡,對20多歲的女性提示寫著「POLICE」、載有記號與徽章的偽造警察手冊,假裝自己是警察。
檢方開頭陳述中表示,男子與女性約定,進行淫穢行為後,將支付10萬日元。而男子與女性會面,進入飯店後,為了壓低支付額,便拿出假手冊,說「我是這個」、「你這樣是賣春」、「你會被逮捕哦」等。此時還要女性寫下住址與姓名等,驚慌的女性連忙逃出飯店。
男子稱是在網路上的郵購網站購買假手冊。男子於今年3月被大阪府警函送法辦,被檢方提起在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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