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 星期日

札幌 女子為了取得監護權 向區公所提出假的離婚申請書



        一名36歲女子因為沒有得到丈夫的同意,便向區公所提出離婚申請書,讓區公所在戶籍謄本與住民基本台帳上寫下不實的記錄,因而遭到警方逮捕。

        被警方依電磁性公證書正本不實紀錄等嫌疑逮捕的,是家住北海道札幌市手稻區、無業的36歲女子。

        女子涉嫌於201989日,在丈夫沒有同意之下仍要離婚,便在札幌市手稻區公所提出協議離婚已經成立的離婚申請書,讓區公所職員在公證書正本的戶籍謄本以及住民基本台帳上寫下不實記錄。

        女子與30歲至12歲的孩子離開家中,在女子提出申請的5天後,即814日,丈夫向警方諮詢,才發現此事。

        面對調查,女子承認罪嫌,供稱內容提及想要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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