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2日 星期六

大阪 巡查部長酒後駕駛 被處以減薪處分



        21日記者採訪大阪府警搜查相關人員時得知,一名大阪府警刑事部的30多歲男性巡查部長因為喝酒後騎乘輕型機車,被處以減薪的懲戒處分。面對大阪府警的調查,這名巡查部長說明道:「我想著只要沒引起事故,就不會被發現。」據悉該名巡查部長已經自請離職了。

        搜查相關人員表示,巡查部長於去年126日晚間10點半左右,喝了酒騎乘輕型機車行駛在和歌山市內的馬路上。

        當時巡查部長剛結束飲酒聚會,騎著停在最近車站的輕型機車要回家。途中發現和歌山縣警正在進行酒駕攔檢,於是調頭回轉,覺得可疑的警員追上來,並要求進行呼氣檢查。

        檢查的結果,在巡查部長的呼氣中測出了酒精。雖然濃度不到法律規定的基準值,無法加以處罰,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喝酒後駕駛車輛行為本身就是被禁止的。

        加上巡查部長未提出申請便騎乘輕型機車上下班,大阪府警於19日對巡查部長處以減薪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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