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良縣警23日發表,一名機動隊的男性巡查長(30歲)因為在位於奈良市的縣警本部第二辦公大樓裡的女性洗手間等處偷拍,被警方依違反奈良縣迷惑行為防止條例(偷拍)等嫌疑函送奈良地檢,同時警方對這名男性巡查長處以懲戒免職處分。監察課表示:「(男性巡查長)一開始便承認嫌疑,警方判斷沒有逮捕的必要,並在本人的同意下進行搜查」、「根據警察廳的指示方針,為了保護(巡查長)本人的隱私,並未公開發表姓名。」
監察課表示,該名男性巡查長涉嫌於2018年6月~2020年1月的這段期間內,使用智能手機等,在縣警本部第二辦公大樓裡的洗手間等處偷拍四名女性警員。除了智能手機上的影像與巡查長本人的供述之外,男性巡查長疑似也多次在民宅裡拍攝一般女性等,犯下約30起偷拍事件。男性巡查長承認嫌疑,供稱:「就想疏解工作上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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