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3月在名古屋市中村區的家電量販店裡,家住中村區的派遣員工–岸野尚史被告(43歲)自稱「我是新冠肺炎感染者」,妨礙店家業務,而遭到檢方依以威力妨礙他人業務嫌疑起訴的事件,10日於名古屋地方法院(法官伊藤昌代)舉行第一次開庭。岸野被告承認起訴內容。檢方求處1年6個月徒刑,並即日終結審查。判決預定於26日宣佈。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岸野被告於3月29日,在家電量販店裡對店員說「我是新冠肺炎感染者」,導致店家需要通報警方、進行店內消毒等,妨礙店家業務。
檢方指出:「店家被迫需要進行消毒作業,並應對顧客的詢問,損失重大。」辯方則以「被告現在已經正確地理解自己言行的錯誤,沒有再犯的疑慮」為由,請求庭上從寬判決。
岸野被告在被告人質詢中,被問及到向店員說「自己是新冠肺炎感染者」的理由時,回答道:「當時以為新冠肺炎就是較強的流感而已,沒有想過自己的發言會造成他人不安,就當是開玩笑地說了。」
#Aichi Prefecture
#forcible obstruction of business
#え。。。この件、珍しくちゃんと起訴したよ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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