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 星期四

迷之不起訴 愛知 以超高利率貸款給他人的女性得到不起訴處分



        一名家住愛知縣春日井市的女性因為與一名經營餐飲店而走投無路的男性簽訂契約,以超過法定基準的利率貸款給男性,故而遭到逮捕。而關於這名女性,名古屋地檢做出了不起訴處分。

        受到不起訴處分的,是家住春日井市的48歲女性。

        這名女性伙同家住春日井市、從事借貸業的今村武史被告(42)於今年4月,與經營餐飲店的男性(52)簽訂契約,內容為兩人貸款給男性現金200萬日元,然後收取超過法定基準的利息140萬日元,故而被警方依違反出資法嫌疑逮捕。

        受害男性疑似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影響,餐飲店的經營陷入困境,才會去借現金。

        名古屋地檢已依違反借貸業法與出資法罪嫌起訴今村被告,但對於女性卻做出不起訴處分。

        名古屋地檢並未公開不起訴的理由。


#Aichi Prefecture
#Money Lending Business Act

#200万しか借りってないのに、利子が140万?!これは明らかに闇金でしょう?それなのに、女性容疑者は不起訴になった?日本の方、特に賃金業の女性の方、法定基準を超える金利で現金を貸し付けても不起訴になれることを、名古屋地検は示してくれたんだ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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