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1:
關於在東京‧新宿區,對男性施暴致死而遭到警方逮捕的住吉會系暴力成團員等3名男性,東京地檢做出不起訴處分。
本起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住吉會系暴力團成員–石川覺被告(33歲)等4人因為在新宿區將建設作業員–安藤幹彥先生(當時41歲)強行拉進自己的公寓施暴,之後導致安藤先生死亡,故而遭到警方逮捕。
東京地檢於9日對石川被告以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但對於一同被逮捕的2名住吉會系暴力團成員與一名男性,則處以不起訴處分。東京地檢並未公開不起訴的理由。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3569ad5498765289f4961bca5f793538516fd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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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
關於一名因為偽造內部資料而遭到警方函送檢方的警視廳警員,東京地檢做出不起訴處分。
在警視廳‧大崎警察署擔任交通事故搜查的前男性警部補,涉嫌自2017年開始的3年間,為了裝出已經將交通事故的搜查結果交付檢察廳的假象,而偽造了3件事故的內部資料,被警方依偽造與行使有印公文書嫌疑函送檢方。
東京地檢於17日對這名前警部補做出不起訴處分。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e3932c09d8cf3f34bd2b4633c754e1e329c14a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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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3:
8月30日,家住愛知縣一宮市的54歲男性因為將母親的遺體放在自家住處不管,長達1個禮拜以上,故而遭到警方依遺棄屍體嫌疑逮捕。關於這名男性嫌犯,名古屋地檢一宮分部於18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面對警方的調查,該名男性嫌犯已經承認嫌疑,稱:「通報太麻煩。」
名古屋地檢並未公開不起訴的理由。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ed099937a4c87b1dd804b58b06c0cd25dbb91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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