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 星期六

後續報導 滋賀監禁後車廂事件 加害少年獲判有期徒刑

 

 

前情1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19/10/blog-post_60.html

前情2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19/10/blog-post_22.html

前情3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19/10/blog-post_78.html

 

        關於去年10月,在福井縣坂井市的東尋坊海面上,發現家住滋賀縣東近江市的嶋田友輝先生(當時20)遺體的事件,其中被檢方依殺人與監禁等罪嫌起訴的少年(18)的陪審員法庭20日在地方法院宣佈判決。大西直樹審判長宣判處以被告5年以上、9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檢方求刑6年以上、1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這名少年與另外的少年,共6人合伙共謀(其他人被依殺人等罪嫌起訴,其中2人確定有罪),在彥根市等地對嶋田先生施暴,造成嶋田先生受到重傷,又協助其他少年施暴,將嶋田先生監禁在汽車後車廂,最後逼迫嶋田先生從約20公尺高的崖邊跳下而死亡。

 

        大西審判長稱:「被告不把嶋田先生當人,而是如同物品一般對待,實為殘虐至極。希望被告能誠摯面對未能傾聽嶋田先生求生話語的過錯。」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571cb5d210861949b40fbea8a2f7c2c8ff529bbd

 

#Shiga Prefecture

#confinement

#murder

 

#で、加害者を批判しながら、求刑より軽い判決を言い渡した。裁判長が分裂しすぎない?そもそも、未成年でこんなに残虐殺人事件を起こした人に、これから改心することを期待するのは、的外れ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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