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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名男性因為於去年7月在名古屋市的名東區公所裡,以菜刀刺傷職員,企圖殺死對方而遭到檢方起訴的事件,名古屋地方法院宣判對這名男性被告處以8年6個月有期徒刑。
家住名東區、無業的立澤秀明被告(75歲)因為於去年7月在名東區公所裡,以菜刀刺傷負責生活保護的民生兒童課的男性職員(當時44歲),企圖殺死對方,故而遭到檢方起訴。立澤被告已經承認起訴內容。
在此前的法庭上,檢方指出「立澤被告一心認為得到的年金受給說明是假的,單方面對被害人懷恨在心,進而犯案」,因此求刑12年有期徒刑。但辯護律師稱立澤被告已經反省,5年有期徒刑才妥當。
26日的判決法庭上,名古屋地方法院稱:「本次犯行是立澤被告缺乏理解力所導致,被害人並無過失」,同時又認定「立澤被告已經反省思考自身的問題點」,故而宣判對立澤被告處以8年6個月有期徒刑。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aabc27916332bbbe0de50f7a5cfd24bbc3550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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