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 星期三

後續報導 確診新冠的事務官擅自到福岡事件 東京地檢僅處以嚴重警告處分

 

 

前情: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12/blog-post_84.html

 

        關於東京地檢的檢察事務官在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後擅自移動到福岡的問題,東京地檢12日發表,對這名事務官處以嚴重警告處分。而該名事務官於同一天辭職。

 

        東京地檢表示,這名事務官是隸屬於搜查部門的20多歲男性。事務官於去年1217日確診後,被命令在東京都內的住處待命,直到27日為止。但事務官卻於23日晚間搭乘高速巴士,於24日中午抵達福岡市,據悉是因為私人理由而與他人會面。

 

        東京地檢的山元裕史次席檢察官召開記者會,說明道:「考量到事務官有私人理由,於是我們對其處以嚴重警告。」並稱目前並未確認到有人因為事務官的行動而感染新冠肺炎。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ea507feb1d18708a3ef2f47391cdaeba594c0699

 

#Tokyo

#COVID-19

 

#さずが東京地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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