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 星期六

北海道 以瓦斯噴槍對沾滿燈油的丈夫點火 46歲女性被判7年

 

 

        關於去年在日高的新冠町,因為以瓦斯噴槍對著爭吵中的未領證丈夫點火,造成對方死亡而被起訴的46歲女性,札幌地方法院以「被告以火源接近被害人,不管被害人是否會因此遭到燙傷也不在乎,責任可謂重大」為由,於是依照檢方求刑,宣判對被告處以7年有期徒刑。

 

        家住新冠町、無業的古賀麻美(46)因為於去年8月,在自家住處與未領證的丈夫關谷昭彥先生(當時41)發生口角,兩人扭打之時,關谷先生跌倒,全身沾滿燈油,古賀被告竟以瓦斯噴槍對著關谷先生點火,造成關谷先生死亡,故而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19日的判決中,札幌地方法院的中川正隆審判長指出。「根據目擊者的證詞,可以推認被告對當時酒醉的被害人言行感到不滿,便將瓦斯噴槍火源接近被害人。」又稱「被告明知被害人的衣服上可能沾附燈油,卻不惜讓被害人遭到燙傷,進而犯案,即使在同樣的傷害致死事件中,刑事責任也可謂重大」,因此依照檢方求刑,宣判對被告處以7年有期徒刑。

 

來源:https://www3.nhk.or.jp/sapporo-news/20210219/7000030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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