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因為飲酒開車,將無辜的男性路人拖行了約3公里,造成對方死亡,故而被檢方依違反汽車駕駛死傷行為處罰法(危險駕駛致死)嫌疑起訴、無業的緒方茜被告(33歲)的陪審員法庭,福岡地方法院4日宣判,對被告處以8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刑期超過檢方求刑(8年有期徒刑)。中田幹人審判長稱:「檢察官輕視了本案被告行為的惡質性」。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緒方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28日凌晨,喝酒後開車並且沒開大燈,後來將坐在福岡市早良區馬路上的男性上班族(當時31歲)捲入車底,將人拖行了約3公里,直到福岡市西區,最後造成對方男性死亡。
判決書中認定,被告在事故1個月前開始就不斷在下班回家時飲酒開車。法官指出,目前大眾普遍知曉飲酒駕駛的危險性,被告此一行為「實為惡質,值得嚴厲指責」,並判斷檢察官在考慮死亡男性方面的過失後所做出的求刑「不得不說,稍微輕視了被告行為的惡質性與批判的嚴重程度」。
最高法院表示,全國陪審員法庭中,得到超過檢方求刑判決的被告,2012年有19人,2013年有14人。2014至2019年則在0到4人之間來回變動。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4f7c471cc4f359c8e2f45f1652d27143a7de2c9d
#Fukuoka Prefecture
#dangerous driving causing death
#よくやった。やっとまともな裁判官が現れた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