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年因為讓認識的女高中生賣春,神奈川縣警少年搜查課6日依違反兒立福祉法(使他人從事淫亂行為)等嫌疑,逮捕這名家住橫濱市榮區、就讀高中三年級的男高中生(17歲)。據悉男高中生已經承認嫌疑。
男高中生涉嫌於去年8月19日,在橫濱市港南區的馬路上,將家住橫濱市金澤區、當時15歲的高一女高中生(現年16歲,高中二年級)介紹給男性公司董事(54歲)賣春,讓兩人在同日下午3點55分左右至同日下午6點10分左右之間,在橫濱市港南區的酒店某室裡發生性行為。
少年搜查課表示,男高中生於去年7月左右在社交媒體上認識女高中生,談到:「要不要試試『爸爸活』?」提議對方賣春。
事件當時,女高中生從男性買春客收取現金1萬日元,其中5000日元是男高中生的分成。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e7b76c92d325a2730e6fc5da3201563c97fb8e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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