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因為將6000件搜查文件等公文書帶回自家住處等地藏匿,長達約30年,千葉縣警16日對這名49歲男性巡查部長處以停職3個月的懲戒處分。
千葉縣警表示,受到停職3個月懲戒處分的,是我孫子警察署警務課的49歲男性巡查部長。這名男性巡長自1991年6月左右至2020年3月,長達約30年之間,將負責事件的搜查文件等公文書與證物等,合計876件案件、6251件物品帶回自家住處等地藏匿。
去年3月,我孫子警察署人員一時找不到巡查部長所負責事件的部分搜查文件,在署內尋找後,在倉庫裡收著文件等的紙箱中找到要找的搜查文件。我孫子警察署人員向巡查部長確認時,由於巡查部長言辭閃爍,我孫子警察署人員展開搜索,在巡查部長自家住處與租借的倉庫中發現數十箱裝有搜查文件等的紙箱。
我孫子警察署人員清查找到的文件後,認定部分文件對5件已經超過時效的竊盜事件造成了搜查上的障礙。另外,其他文件雖然沒有對搜查造成障礙,但巡查部長藏匿了搜查上重要的文件,涉嫌湮滅2起事件的證據,千葉縣警將巡查部長函送千葉地檢法辦。
巡查部長稱:「不擅長整理歸納,就把文件堆進紙箱裡,然後在人事調動時帶回住處放著不管了。真的十分抱歉。」並於16日自請離職。
千葉縣警發表聲明道:「除了職員對職責有所自覺,我們也將進行職員的指導與教育,徹底執行搜查文件與證物等的業務管理,努力防止相同的事情再度發生。」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56c0f7d72b64c1197d60b33fb4092f5d1173d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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