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性因為以超過速限180至220公里的速度騎著重型機車暴走,之後引發擦撞事故,大阪府警20日依違反汽車駕駛死傷處罰法(危險駕駛致傷)嫌疑,將這兩名均住在大阪市的男性上班族(22歲)與工人(21歲)函送法辦。
搜查相關人員表示,上班族已經承認嫌疑,稱:「想藉超速得到快感。」工人則否認部分嫌疑,稱:「我想上洗手間才加快速度,而且我只是變換車道而已,並沒有暴走。」
2名嫌犯涉嫌於去年5月23日晚間9點半左右,上班族以時速約270公里、工人以時速約230公里的速度,分別騎著1千cc的重型機車行駛於大阪市連結住之江區與港區的大阪港咲洲隧道(約2.2公里),之後引發擦撞事故,造成彼此手腕與腳部骨折等重傷,故而遭到警方函送法辦。隧道為單邊2車道的一般道路,最高時速限制在50公里。2名嫌犯彼此認識,事故當時與其他5名伙伴一起騎乘機車。
時速270公里已經超過北陸新幹線與九州新幹線等的最高時速。
大阪府警住之江署根據隧道內的監視器畫面分析2名嫌犯的速度,判斷工人突然加速,上班族也跟著加速,並企圖從左邊超車時擦撞了對方。由於2名嫌犯以難以操控的高速狀態勉強騎行,因此警方以刑罰比過失駕駛致傷嫌疑較重的危險駕駛致傷嫌疑立案。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a8088bc25f535c4ce98114d0ca9858b506ed4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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