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30日早上5點左右,一名男性步行在馬路上,手裡拿著塑膠桶。男性前往的地點是某棟公寓。
男性進入公寓,約20分鐘後,走到公寓外頭,往玄關的方向確認後,冷靜沉著地離開現場。
仔細一看,男性手上已經沒有帶來的塑膠桶。
不久後,消防車趕到該棟公寓,四周彌漫著騷亂不已的氣氛。原來是縱火未遂事件。
3天後,該起事件案情急轉直下。
搜查人員認為「犯案男性應該會回到現場吧」,而在現場埋伏監視。
接著就確認到一名男性朝著公寓走去,髮型與服裝與上個月30日出現的犯案男性相似。
在場警戒的警員包圍該名男性,隨即逮捕。遭到警方逮捕的,是居所不定、無業的柴下泰器嫌犯(29歲)。
柴下嫌犯涉嫌對公寓玄關的垃圾箱縱火,企圖燒毀公寓。面對調查,柴下嫌犯已經承認嫌疑。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a000ac5e54a6b3b8360fa39408a344fdc62f4f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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