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身為父親的岩井悠樹被告(32歲)與母親真純被告(30歲)於2017年在埼玉縣伊奈町的住處裡,造成當時4歲的長女營養不良,最終死亡,故而遭到檢方依保護責任者遺棄致死罪嫌起訴的陪審員法庭,24日埼玉地方法院(北村和審判長)宣判對兩名被告各處以7年有期徒刑(檢方求刑8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2名被告明知長女心小朋友幾乎沒有進食,卻不讓長女接受適當的醫療措施,當長女漏尿時便讓長女下半身赤裸,就此放著不管,造成長女因失溫症而死亡。心小朋友在過世約2個禮拜前就處於嚴重的營養不良狀態。
北村審判長指出,2名被告因為心小朋友身上的淤青而「擔心暴行會被發現,故而不帶心小朋友到醫院就診」,強調2名被告「犯案動機任性至極」。至於悠樹被告主張「吃飯的事都交給真純被告」,北村審判長評判道:「悠樹被告身為家有幼兒的家長,也太過沒有責任。」
辯護律師以「被告沒有意識到需要採取醫療措施」為由,主張無罪,但在判決庭上,北村審判長稱:「孩子變得吃飯只吃一兩口,兩名被告足夠了解孩子這樣無法攝取生存必須的榮養」,故而駁回辯護律師的主張。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71a4fcc29bdc7efb225feab8397ce4192bdbd57
#Saitama Prefecture
#abandoned to death by a person responsible
for protection
#造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