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名古屋市的消防職員因為於2021年11月在JR名古屋站的月台上對女性潑灑體液,故而受到懲戒處分。
受到懲戒處分的是隸屬於名古屋市港消防署的38歲男性消防司令補。
市府表示,該名消防司令補於2021年11月在JR名古屋站的月台上,對正在等列車的女性的外套潑灑體液,遭到警方依損毀器物嫌疑逮捕,之後因為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得到不起訴處分。
面對市府詢問,消防司令補稱:「在工作與私生活裡有煩惱,沒忍住就做了。」市府對其處以停職4個月的懲戒處分。
另外,一名北消防署的28歲男性消防士長因為在職場內從同事的錢包偷走現金8萬日元,市府對其處以停職6個月的懲戒處分。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66e98a59bc9509365e26d958ef8190cbde7b9b52
#Aichi Prefecture
#これって、処分ではなく、犯罪助長でしょ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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