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 星期五

滋賀 想不上班就賺到錢的竊盜犯表示要工作賠償受害者 得到緩刑

 

 

        關於家住野洲市的大國城被告(32)因為在滋賀縣內與富山縣、奈良縣等地闖空門,故而遭到檢方依竊盜等罪嫌起訴的審理,大津地方法院(高橋孝治法官)16日宣判對大國被告處以3年有期徒刑,緩刑5(檢方求刑4)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大國被告自20202月至20218月之間,在近畿、北陸等4縣侵入6處民宅與倉庫等場所,偷走現金約100萬日元與戒指等53件財物。推估6起案件損失總金額約430萬日元左右。

 

        高橋法官指出:「被告犯案動機自私任性,毫無酌情考量之餘地。」另一方面又考慮到大國被告展現將在保釋期間從事福祉相關的工作,賠償受害者的意向,最後做出結論道:「應當延緩執行服刑。」

 

        滋賀縣警在搜查中查證到大國被告自201912月至202110月之間,在10個府縣不斷犯下71件竊盜事件。

 

        在審判過程中,大國被告闡明犯案動機,稱多次轉職後變成無業,「想要不工作就能賺到錢」而走向竊盜。又說明道為了不讓同住的父母察覺「每隔一兩個月就去出差。」據悉大國被告在老家附近的山裡搭帳篷野外露營,當成到處竊盜的據點。移動手段是靠電車,犯案手法是在晚間打破窗戶玻璃等侵入室內,偷來的贓物保管在帳篷裡,待累積到一定數量後便賣給貴金屬收購店。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3753f444a14321bc69a220ca6136baec86d0d0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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