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0日 星期六

神奈川 年輕警員在警署舉槍自盡 法院判決縣府需賠償5500萬

 

 

        20163月,在神奈川縣警泉署(橫濱市泉區),地域課巡查古關耕成先生(當時25)舉槍自盡,家屬認為古關先生明明已經是憂鬱狀態,警方卻讓他持槍,故而以神奈川縣府為對象,提出損害賠償訴訟。29日橫濱地方法院(小西洋審判長)宣判根據國家賠償法,命令縣府支付合計約5500萬日元。

 

        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規定,免除精神狀態不佳的警員攜帶手槍的義務。因此法庭認為神奈川縣警違反安全顧慮義務。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古關先生自20158月開始任職於泉署。之後曾向母親訴說工作上的煩惱,如「在職場上被罵,不開心」「前輩說『不想跟我一組』,打擊很大」等,最後於2016312日,在泉署洗手間個人單間裡舉槍自盡。

 

        小西審判長稱古關先生當時已經被逼到開始考慮要不要辭職,認定古關先生當時精神狀態不佳,並指摘泉署手槍管理責任者確有疏於確認古關先生精神狀態的過失。另外,小西審判長稱泉署對古關先生的指導「雖難認有所違法,但確實是造成古關先生精神狀態不佳的原因之一。」

 

        古關先生的父母在判決庭後舉行記者會,稱:「我們就是很想多少恢復一點兒子的聲譽。希望這個判決有助於改善警察組織體質。」神奈川縣警監察官室稱:「我們將充分討論判決內容,與相關部門協議之後,再做出適當的應對。」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2180f6e5763727cba30855c5ed39c3c0bdcc69d9

 

#Kanagawa Pref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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