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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和歌山縣白濱町,一名男性因為設計溺死妻子,故而遭到起訴的審理過程,二審也宣布「有罪」判決。
被告主張無罪,上訴再次得到「有罪」判決
在結婚典禮上,野田孝史被告(34歲)與妻子志帆露出像是十分幸福的表情。典禮的2年後,野田夫婦在和歌山縣白濱町浮潛,野田被告去上洗手間時,志帆小姐(當時28歲)溺水,雖然被送醫急救,最終仍於2天後不治死亡。
一開始大家以為是事故,但警方查到事件1個月前,野田夫婦之間提到了離婚,本案開始有刑事事件的可能性。
野田夫婦提及離婚的原因是男方外遇,對方女性當時已經懷孕。
另外,志帆小姐被投保了多個人身壽險;野田被告在前往白濱的前一天,在網路上搜索「偽裝成溺死」等關鍵詞,警方開始懷疑野田被告。
關鍵證據是「從胃裡取出的海砂」
接著,成為關鍵證據的是「從胃裡取出的海砂」。治療志帆小姐的急救醫生供稱在治療中從胃裡「取出海砂」。
醫生的供詞:「從胃裡引流時,出現了海砂,數量之多差點塞住管子。在我至今為止治療過溺水患者的記錄裡,從沒有出現過像這次這麼多的海砂。」
海砂的數量推定約為37公克,證實野田被告將志帆小姐壓進海中,接近海底,造成對方溺水,於是野田被告遭到逮捕並起訴。
二審罕見地重新調查「海砂」的存在
一審的和歌山地方法院認可檢方主張野田被告將志帆小姐壓進海中,接近海底,迫使對方喝下含有大量海砂的海水,最終殺害對方,因此宣判對野田被告處以19年有期徒刑。另一方面,辯護律師則稱志帆小姐很可性是在浮潛時溺水,因而主張無罪並提出上訴。
二審的爭論焦點是胃裡的海砂。急救醫生據稱從胃裡取出的海砂沒有留存下來,已經被丟棄。司法解剖中,包含胃在內,法醫沒有在遺體的任何地方發現海砂。二審的審理過程中,對包含3名法醫學者在內的4名證人進行過詢問,罕見地重新調查一審中成為有罪的關鍵證據「海砂」的存在。
「妻子為什麼會死,最想知道的人是我」
判決前,野田被告在拘留所接受會見採訪,稱:「(志帆)是人們能期待的最好的妻子」「就是遇上不幸了,我只能這麼說。妻子為什麼會死,最想知道的人是我。我的立場跟受害者家人一樣。」
二審雖稱「一審以海砂數量便認定是他殺的過程並不合理」…
於是,本案在4日迎來判決庭。大阪高等法院的齋藤正人審判長稱:「雖然認定被害人的胃裡有海砂,但一審認定海砂數量的過程有勉強之處。」認為一審根據海砂數量便認定是他殺的過程並不合理。
但是,齋藤審判長指出:「被告的外遇曝光後,一方面說服受害妻子,稱想重新來過,但另一方面又與外遇對象一起生活,可見被告說服妻子的說詞並非真心,而從保險契約與搜尋記錄等,明顯可推測被告為了保險金立定殺人計畫,設計溺死受害者。」「死亡狀況完全符合計畫,難認有他殺以外的偶然情況發生。」因此支持一審宣判19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駁回野田被告的上訴。
野田被告的辯護律師稱:「以上訴為前提,我們正與被告本人商量。」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97979a450273daf8fe31a79ec913e60778d19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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