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 星期二

後續報導 釧路高齡女性死亡事件 侄子被判無期

 

 

前情1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2/02/6.html

前情2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2/03/blog-post_439.html

 

        關於20161月,在北海道釧路市某棟民宅裡,田中治樹被告(51歲,家住釧路市、無業)因殺害姑姑並搶奪現金,故而遭到檢方依搶劫殺人罪嫌起訴的陪審員法庭4日在釧路地方法院舉行判決庭。井草健太審判長依照檢方求刑,宣判對田中被告處以無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田中被告於2016114日,以鈍器之類的器械毆打姑姑田中弘中女士(當時80)的頭部數十下,最終殺害對方,並搶走現金。

 

        本案中沒有凶器等有力證據,田中被告一直否認罪嫌。審理過程中,爭論的焦點便是如何看待檢警雙方不斷搜集到的狀況證據。

 

        田中被告在推測為犯案時間後不久,在超商的自動提款機上將約20萬日元存入自己的帳戶。8分鐘後,又在另一台自動提款機提領27千日元。檢方指出田中被告存入的現金當中,有3張萬元紙鈔的編號與受害者前年提領的新鈔編號一致。而監視器拍到事件前與事件後,有台與田中被告當時所開的轎車相似的車輛朝著事件現場的方向開去。

 

        井草審判長在判決庭上指出,田中被告「在14日當天,以某種方法取得至少十幾萬。」基於被害者熟人聽過被害者提過「侄子14日要來」的證詞,井草審判長稱:「如果被告不是犯人,那麼被告就違反前往被害者住處的約定,同時這起事件就變成被告在被害者住處之外的地方設法取得現金並存入提款機,而被害者又偶然遭到第三者殺害。難以考慮偶然狀況會疊加發生,這樣的事實無法合理說明,或者極難說明。」

 

        在審判過程中,田中被告對於14日的行動稱為了還錢給其他熟人而離開住處,辯護律師稱:「短時間裡犯案實為困難」,主張被告無罪。井草審判長則駁回道:「考慮這是被告在事件8年後的供述,內容全是當場編造的,完全缺乏可信度。」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a6b321f1054953c5c56b16f73b062a0bdf12ae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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