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岡縣8日發表,一名公務人員因為於3月在藤枝市內的路上對女性露出下半身而遭到靜岡縣警逮捕,受到罰金30萬日元的簡易判決,縣方決定對這名縣西部福祉中心的淺賀彥人主任(42歲)處以懲戒免職的處分。
縣府相關人員表示,淺賀主任由於即將調動到藤枝市,而於3月28日,從縣西部福祉中心所在的磐田市,出差到藤枝市進行事務交接。主任在交接結束後的早上11點27分,於藤枝市青葉町的步道上露出下半身給路過的女性看,而被縣警逮捕。
淺賀主任於6月27日收到島田簡易法庭做出的罰金30萬日元的簡易判決,已經將罰款繳納完畢。縣府接獲判決後,便決定將淺賀主任處以懲戒免職。淺賀主任在面對縣府的訊問時承認罪嫌,說道:「當時因為剛剛收到昇職異動的內部命令,有一種解放感。」
淺賀主任主要負責對廢棄物處理業者的申請給發許可的業務。相關人員說明道:「主任的工作態度普通,沒有發生過這樣(露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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