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澤署的刑事課長(58歲)因為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就放走順手牽羊被現行犯逮捕的嫌犯,愛知縣警8日對這名刑事課長處以停職3個月的懲戒處分。同日,縣警將刑事課長與遵從指示放人的刑事課主管(43歲)依隱匿犯人嫌疑函送法辦,刑事課長同日自請離職生效。
縣警監察官室表示,一名70多歲男性於6月4日,在愛知縣稻澤市內的建材超市中,偷了3件園藝用品(合計相當於約1300日元),稻澤署依現行犯逮捕將其逮捕。之後,刑事課長沒有進行規定的程序,聽取嫌犯的說法,然後制作文件,也沒有取得署長等長官的許可,擅自在約1小時45分後就釋放了嫌犯。
事件發生後不久,稻澤市內連續出現兩起疑似是殺人事件的通報事件。刑事課長解釋說:「想要減輕課裡的負擔,給署內人員帶來困擾,實在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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