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 星期六

後續報導 埼玉保全監守自盜3億6千萬事件 犯人被處以四年半徒刑




        去年9月,前保全公司男員工從三鄉市的保全公司偷走36千萬日元而被檢方以竊盜罪嫌起訴的審判於10日舉行,埼玉地方法院宣判處以被告46個月的有期徒刑。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居所不定、無業的伊東拓輝被告(28)於去年9月,將保管在之前的工作單位–三鄉市的保全公司金庫裡的現金36千萬日元裝進紙箱中,寄送到自己簽約的郵政信箱,進而偷走,因而被檢方依竊盜罪嫌起訴。

        伊東被告將現金移轉到行李箱等後逃走,但約3個禮拜之後被逮捕。

        10日的審判中,埼玉地方法院指出,伊東被告利用能進入金庫內的權限,偷走高額現金,犯案情節重大,並稱:「就算考慮嫌犯是臨時犯案,行為也是極為惡質。」

        另外,辯護律師曾要求緩行,埼玉地方法院以「不符合」為由,宣判處以被告46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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