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年因為讓熟識的少女賣春,神奈川縣警少年搜查課26日依違反兒童福祉法(逼迫從事淫亂行為)與防止賣春法(斡旋)嫌疑,逮捕這名家住相模原市中央區、身為上班族的少年(17歲)。據悉少年否認嫌疑。
這名少年涉嫌於2月7日,在中央區的店鋪用地內,將家住中央區的無業少女(16歲)介紹給家住神奈川縣內的男性上班族(50歲)賣春,讓少女於當天晚間6點25分左右開始的約2個小時裡,在神奈川縣厚木市內的酒店某室與男性上班族發生性行為。
少年搜查課表示,少年與少女是玩耍的伙伴,曾經於今年一月在四名伙伴連日住宿酒店時,因為約10萬日元的住宿費支付問題引發糾紛。少年在社交媒體上偽裝成少女召募賣春對象,並命令少女「去賺錢」,讓少女在1月底至2月上旬之間,賣春給5名40、50多歲的男性。賣春所得合計約35萬日元,所有款項全部交到少年手中。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017dc8317871f553e0f6d910b2c10584cccaf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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