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性侵當時13歲的孫女,而遭到檢方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嫌起訴的男性,山形地方法院(今井理審判長)14日宣判對其處以7年6個月有期徒刑(檢方求刑10年)。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男性被告於2018年10月1日中午左右猥褻孫女,又於2019年12月8日中午左右,威脅要將孫女偷家裡的錢告訴父母,便將孫女拉進酒店裡性侵。
辯護律師主張:「孫女為了得到金錢而來見被告」,因此強制性交罪並不成立,但今井審判長以「被告脅迫了孫女」為由,駁回被告的主張。
關於被告的言行,今井審判長指出:「被告雖然道過歉,但仍然做出不合理的辯解,並未真誠地面對自己所為。」另外,今井審判長也稱孫女闡述受害經過的證詞中,包含了收受金錢等對自己不利的事實,因此「證詞值得信賴。」
為了保護被害者,公審中並未公開被告的姓名、年齡與住址等訊息。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0d56c1b83ac275ab8bcab22f3c209cd446154b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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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刑より軽い判決をした理由を知りたい。一体どこの何かが酌量でき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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