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佐佐木美千代被告(84歲,家住仙台市宮城野區福室、無業)以菜刀刺死自己照護的丈夫,故而遭到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的陪審員法庭,仙台地方法院2日宣判對佐佐木被告處以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檢方求刑5年有期徒刑)。
大川隆男審判長稱:「被告奪走信賴自己一起生活的丈夫性命,結果重大。」另一方面也稱:「被告在自家住處照護丈夫負擔極重,又未受到周遭人員充份的支援,突然犯罪的經過值得同情。以被告慣於忍耐的性格,以及被告所處的境遇來說,實無法指責被告未向周遭人員尋求協助。」
最後大川審判長說道:「在面對單憑自身之力也無法解決的困難時,向周邊人員尋求協助是很正常的。還請時時回顧事件,祁禱丈夫在天之靈一切安好。」佐佐木被告端坐在輪椅上聽訓。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佐佐木被告於1月21日晚間,在住處裡以菜刀刺傷正在睡夢中的丈夫甲先生(當時85歲)的頸部與腹部,最終造成丈夫死亡。佐佐木被告於事件3天前被診斷為腰椎與胸椎壓迫骨折,認為「自己無法照護的話,丈夫也不好過」而感到悲觀,下定決心要殺死丈夫後自己也去死。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56ac4f2bb4bdda31b65d925c1d0fe828c8b723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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