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08/44_6.html
關於後藤弘泰被告(45歲,家住橫濱市鶴見區)因為在社交媒體上誘出女高中生,將對方監禁在自家住處約1個月,故而遭到檢方依猥褻目的誘拐與逮捕監禁等罪嫌起訴的審理庭,埼玉地方法院22日依照檢方求刑,宣判對後藤被告處以12年有期徒刑。伊藤被告於犯案前在網路上調查「座間9人殺害事件」等相關訊息,田尻克己審判長(金子大作審判長代讀)評判道:「被告犯行有著高度計畫性,性質卑劣且惡質的程度極為罕見。」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後藤被告對在網路上發表「想死」的女高中生(當時16年,家住神奈川縣內)稱:「我可以成全你,殺死你」,將人引誘出來,自2020年7月4日至8月5日之間,以鐵絲繩綁住女高中生身體監禁在家。8月5日傍晚,受害的女高中生本人發郵件向警方報警,警方現行犯逮捕後藤被告。
審判過程中,受害者是否同意滯留在後藤被告住處是爭論的焦點。辯護律師根據被告外出時受害者並未向外求助等事情,主張受害者自身同意留在被告住處,但判決庭上審判長指出受害者三不五時遭到後藤被告施暴,心有恐懼而不敢求助,因而駁回辯護方的主張。
判決庭上,審判長也認定後藤被告將受害者裝進行李箱後帶進自家住處,以及在監禁期間多次以「緊束衣」「新潟少女監禁事件」等關鍵字在網上搜尋等事實。審判長嚴厲指責道:「被告踐踏受害者的尊嚴與人格,刑事責任重大。」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07ee28434e99be888f3a88826a156146705a2d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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