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愛知縣警岡崎署(愛知縣岡崎市)的拘留場裡,一名無業男性(43歲)在拘留期間死亡的問題,記者採訪縣警相關人員時得知,多名岡崎署警員涉嫌對身體遭到拘束的男性施暴。由於可能涉及特別公務員暴行陵虐嫌疑,愛知縣警正在詢問岡崎署警員,進行調查。
相關人員表示,設立於拘留保護室的監視器拍到多名岡崎署警員對躺著的男性施暴。這些人進入房間時有著問題行為。不過沒有確認到男性有受傷。男性因為大吵大鬧等而被移到保護時,被皮製手銬與法繩等「戒具」拘束身體。
另外,記者也得知男性被收容在保護室裡超過100個小時,署方在延長收容時間的手續上有所疏漏。刑事收容設施法規定在拘留保護室的收容需在72小時以內,如有需要繼續收容,刑事設施長官(本案中為警察署長)需要每48個小時更新手續,但岡崎署疑似怠慢這些必要的手續。
關於死亡的男性,此前已經知道男性受到戒具長時間拘束身體,以及男性有宿疾,但署方並沒有讓男性服藥。刑事收容設施法認可若被收容者有自傷疑慮的話,可以使用戒具,但沒有規定法繩或皮製手銬的使用時間。
岡崎署與愛知縣警拘留管理課表示,男性於4日凌晨4點35分左右,被人發現沒有了呼吸,被送醫急救後,約1個小時後仍不治死亡。司法解剖的結果顯示,死因是腎衰竭。愛知縣警認為男性沒有服藥跟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dbd9db4e8703d537cc77f1c3a7ad32a4873c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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