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後續報導 11個月大女嬰死在車中事件 檢方求處1年6個月的徒刑




        今年8月,在富山市的停車場,發生出生11個月大的嬰兒被遺忘在車內而死亡的事件,在此事件的審判中,對於25歲的母親,檢方求處16個月的徒刑。

        被依嚴重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的,是家住小矢部市的前餐飲店店員,野畑壽鶴被告(25)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野畑被告於今年82日早上5點半左右回到富山市的自家公寓時,忘記將坐在後座兒童座椅上的11個月大長女–心湊小朋友帶下車,便回自家熟睡。

        直到野畑被告睡醒,心湊小朋友已經被遺忘在車內長達約4小時,雖然之後被送往醫院急救,最後仍被確認死亡。

        24日在富山地方法院舉行了此事件的第一次開庭審判,野畑被告承認起訴內容,稱:「沒錯,是我做的。」

        檢方指出:「野畑被告之前就發生過喝酒後記憶斷片的事」,而事件前一天,「野畑被告喝了啤酒與摻蘇打水的威士忌等,合計將近20杯酒。」

        檢方認為:「野畑被告知道若是將心湊小朋友忘在車內的話,引發中暑的危險性極高」,因此求處16個月的徒刑。

        另一方面,辯護方面稱:「野畑被告發現心湊小朋友後立即通報消防單位,已經竭盡全力了。」因而希望庭上能給予緩刑或改以罰鍰。

        判決開庭將在下個月19日舉行。


#Toyama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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